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30日讯 据安徽省纪委监委官方微信“安徽纪检监察”消息,6月30日上午,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茆庆国涉嫌受贿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1997年至2019年,被告人茆庆国利用担任江苏省盐业公司经理,江苏省盐务局局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长,中国盐业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合作、债券承销、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家人及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203.5166万元、美元1万元、欧元1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茆庆国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并为他人谋取利益,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茆庆国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茆庆国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并悔罪。本案将择期宣判。

2019年4月,安徽省纪委监委发布通告称,茆庆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19年11月,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茆庆国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六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六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7年至2019年,被告人茆庆国利用担任江苏省盐业公司经理,江苏省盐务局局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长,中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茆庆国简历

茆庆国,男,1953年5月出生,汉族,江苏连云港人,研究生学历,1969年9月参加工作,197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8年1月,任江苏省盐务局局长兼江苏省盐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01年12月,任中国盐业总公司副总经理;

2003年12月,任中国盐业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11年4月,任中国盐业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2013年3月,任中国盐业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2014年8月,免去中国盐业总公司董事长、董事、党委书记职务,退休;

2014年10月,任中国盐业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理事长。(简历据安徽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