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4月13日讯(记者郭文培)4月8日,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由于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购销药品未按照规定进行记录,云南恩红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被罚没款逾百万元,其采购部经理更是被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根据处罚决定书,在收到有关协助调查函、匿名投诉举报信后,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云南恩红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数次现场检查。调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三大主要违法行为。包括在药品采购环节并未做到严格把关,没有实现药品可追溯;计算机系统未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严格执行质量控制,购销药品未建立真实的购销记录等。

比如,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电脑购销记录及提供的票据显示,其吗替麦考酚酯胶囊、他克莫司胶囊均从江西新瑞祥实业有限公司购进,但江西新瑞祥实业有限公司否认向其提供过上述药品。同时,该公司在购进吗替麦考酚酯胶囊、他克莫司胶囊过程中对供货商江西新瑞祥实业有限公司及购进药品吗替麦考酚酯胶囊、他克莫司胶囊等只作了形式上的审核,未对药品的来源及检验报告真伪严格把关,经常出现实物批号与随货同行单批号不一致现象,实物有混批号来货情况。此外,在公司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方面,该公司采购员擅自使用验收员权限,导致计算机系统未发挥质量控制功能;而验收员对验收不合格的药品未按GSP规定报质量管理部门处理,药品真实来源无法追溯。

对此,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为,上述违法情形证明该公司质量管理体系不能有效开展质量控制、质量保证等活动,经营药品的质量安全得不到保证。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该公司及主要负责人做出如下处罚:

其一,处1000000.00元罚款;

其二,责令停业;

其三,没收主要负责人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期间自本公司所获收入118337.76元,并处所获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35501.33元,合计罚没153839.09元,十年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等活动;

其四,没收质量负责人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期间自本公司所获收入66898.37元,并处所获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20069.51元,合计罚没86967.88元,十年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等活动;

其五,没收采购部经理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期间自本公司所获收入84026.76元,并处所获收入百分之五十的罚款42013.38元,合计罚没126040.14元,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等活动。

天眼查显示,云南恩红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注册资本为5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王恩红,经营范围包括药品、医疗器械、日用百货、化妆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农副产品、文具用品、健身器材、计算机及配件、电子产品、仪器仪表的销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