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31日讯(记者朱国旺杨奇奇)昨日,汉高(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施华蔻官方微博发布通告称,针对近日媒体报道的施华蔻产品不合格事件,目前已依法解决,涉事产品相关批次均已下架。

据施华蔻官方微博称,此次抽检不合格事件发生于2020年9月,抽检不合格事件中所提及的标签未标示成分不会引起额外的安全风险,亦对最终染发效果没有影响。

记者在上海市场监管局网站查询发现,关于汉高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共有三份,处罚原因均为生产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

据一份处罚决定日期为2021年7月27日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汉高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美爱斯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染发产品,在2020年度上海市化妆品监督抽检中,有6批次施华蔻染发产品均检出成分与批件所示原料成分不一致。

据了解,此次抽检不合格产品1批次施华蔻斐丝丽染发霜6-99号,3批次施华蔻怡然染发霜4.08/9栗子褐红棕,1批次施华蔻怡然染发霜2.0均检出标签未标识的染发剂“2,4-二氨基苯氧基乙醇盐酸盐”;1批次施华蔻染发摩丝5.86/9检出标签未标识的染发剂“4-氨基-2-羟基甲苯”,6批次均为不合格产品。

经查,汉高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1990年1月1日施行)第十条第一款“生产特殊用途的化妆品,必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取得批准文号后方可生产”的规定,构成生产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的行为。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没收汉高股份有限公司不合格产品约7万盒染发产品,没收违法所得约11.06万元,并处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共计33.18万元。

据天眼查,汉高股份有限及两合公司、汉高(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是汉高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股人,汉高股份有限及两合公司持有88%股权,汉高(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0.80%股权。

此外,天眼查显示,2018年至今,汉高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共有5条行政处罚记录,罚款总金额约205万元。

据悉,汉高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研究和开发各类表面技术、化妆品、洗涤剂、粘合剂和水处理及环保产品;委托加工口腔清洁用品、消毒卫生用品;销售自产产品等。另据公开资料显示,汉高股份有限公司已备案在册生产的产品有施华蔻、丝蕴、光明等化妆品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