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5月11日讯(记者朱国旺 郭文培)5月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质量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器械质量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发现3批次药品制剂、5批次医疗器械、45批次中药饮片不符合规定。

国药集团新疆制药有限公司2批次药品不合格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质量公告》显示,标示生产企业为国药集团新疆制药有限公司的六味地黄丸(生产批号:190318)、复方利血平片(生产批号:20190162)不合格。被抽样单位均为国药集团新疆制药有限公司,检验机构均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

国药集团新疆制药有限公司为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药集团)所属企业,经营范围包括药品生产、销售,蜂产品的加工和销售等。

徐州市徐卫卫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4批次绑扎胶布长度不足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器械质量公告》显示,标示生产企业为江苏省徐州市徐卫卫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4批次绑扎胶布(生产批号:20181101、20190603、20190102、20190401)尺寸(长度不足)不合格。标示生产企业为常州市康力卫生材料有限公司的橡皮膏(生产批号:20190305)尺寸(长度不足)不合格。

45批次不合格饮片中 19批次或假冒产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公告》显示,45批次中药饮片不合格。其中,19批次不合格中药饮片经属地省局确认,为非该企业产品。此外,由于安徽华泽医药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9月3日停业,故无法核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称,已按有关规定,要求相关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监督抽检中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及有关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依法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