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产经讯11月10日晚间,就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海药”)稍早时候发布的监管函公告回复财经网产经,因当时公司正在更换审计事务所,部分财务数据未能及时得到充分交流,故导致公司2019年度业绩预告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公司后续已完成改正,2020年相关财报数据均按时完成披露。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监管函显示,海南海药2020年4月30日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显示,其2019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9亿元,同比由盈转亏。海南海药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19年度业绩预告;迟至4月15日才披露2019年度业绩快报,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7亿元。

王海帆作为海南海药时任总经理,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3.1.5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希望王海帆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财经网产经了解到,王海帆已于2020年3月离职,目前海南海药的总经理由海南海药副董事长、董事刘悉承兼任,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为冯毅。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海南海药公告显示,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海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未披露货币资金受限情形,刘悉承及海南海药副总经理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有关规定,海南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