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健委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建立预检分诊和就诊患者登记制度,提高对新冠肺炎的发现和报告意识。

通知要求,涉农区卫健委要加强农村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建立预检分诊和就诊患者登记制度,提高对新冠肺炎的发现和报告意识,将询问“发热、干咳、乏力、咳痰、咽痛、腹泻、味觉异常、嗅觉异常”8种不典型症状作为诊疗基本程序,加强筛查和报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发挥“哨点”和“吹哨人”作用,对发热患者及时做好人员隔离、消毒、防护、信息登记上报等工作,所有机构都应与上级医院发热门诊或急救120建立对口联系,落实发热患者的闭环管理,防止发热及可疑症状人员自行多渠道就诊,杜绝传播风险。

涉农区卫健委要加强对农村地区医疗机构院内感染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院感防控。严格执行入院扫码、健康登记、测量体温、流调溯源、及时消毒及排队一米线、优化就诊流程等管控措施。加强医务人员防护培训,如正确穿脱隔离衣、规范洗手和消毒。落实医疗机构全员标准防护措施,加强手卫生、环境通风、物表消毒、医疗废物管理等。

市卫健委表示,农村地区是本市医疗卫生体系的薄弱环节,设施设备、卫生人力以及农村居民防病治病意识相对不足,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及人口倒挂村存在人员密集、流动性强、环境复杂、优质医疗资源不足等问题,疫情防控工作压力较大。市卫健委要求各涉农区卫健委要全力以赴推动农村地区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严密构筑农村疫情防控网。(孙乐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