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产经讯 1月13日下午,ST加加发布关于收到《民事上诉状》暨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宣布公司于1月12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上诉状》。

优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因与杨振、肖赛平、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加加食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北京一中院(2018)京 01 民初 796 号民事判决书。已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人认为:一审判决存在严重的事实认定错误,并因此完全忽视了一审原告的诉讼权利,导致错误判决;一审法院仅仅依据《保证书》未经加加股东会决议,就认定优选公司不构成善意,事实认定错误,对于“未经决议的原因”,未进行查明和认定,属于事实认定不清;以及适用法律错误的情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上诉人特提起上诉,请求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ST加加表示,本案现处于上诉受理期,尚未开庭审理,诉讼最终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