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 康曦)太极集团12月21日晚公告称,近日,中国中药有限公司(简称“国药中药”)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公司提醒,本次增资尚需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10月27日,重庆市涪陵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涪陵区国资委”)与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中药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涪陵国投”)及公司控股股东太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太极有限”)签订了《关于对太极集团有限公司的增资合作协议》(简称“增资协议”)。

增资完成后,太极有限的股权结构将由涪陵区国资委100%控股变更为:涪陵区国资委持股比例15.9164%;涪陵国投持股比例17.417%;国药中药持股比例66.6666%。国药中药从而间接控制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9.82%,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涪陵区国资委变更为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控制人变更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