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鲁中网7月2日讯(记者 李庆宇 通讯员 李增强)淄川一名善于“交际”的男子在乘坐出租车时,通过交谈取得司机信任,以借钱办事为幌子,骗取司机的钱财,先后作案近10余起,诈骗近4000余元。近日,这名嫌疑人桑某再次实施作案时,被民警抓获并刑事拘留。

6月24日下午2点左右,出租车司机王师傅拨打110报警:一个乘客坐出租车不给钱,还打了他。淄川公安分局商城路派出所民警立刻赶到现场处置。

据王师傅介绍,当天上午,乘客桑某从淄博市张店区搭乘他的出租车到淄川区建材城。到达目的地以后,桑某以定购的建材需要交定金自己忘了带现金为由,向王师傅借了150元,并强调还要继续乘坐王师傅的出租车。随后,来到淄川区某电厂,桑某又找理由下车想摆脱王师傅时,被王师傅追上,气急败坏的他将王师傅打伤。随后,民警将桑某带到派出所。

经审查,桑某交代自己以类似方式,乘坐出租车到淄川区不同地方,利用熟悉地形的优势,编造各种理由向出租车司机借钱,借款数额从几十元到上百元不等,实施诈骗作案10余起。

警方提示:驾驶出租车辆的司机,要学会识别和判断,注意观察可疑人员,乘客上车以后要明确其目的地,若位置较偏僻、道路不熟悉,存在安全隐患,应该采取各种理由委婉拒绝。出租车司机要注意观察乘客,一旦发现可疑行为,提前做好防骗准备。出租车司机不要轻易将手机、钱物等借给乘客使用,以免被骗。如果遭遇诈骗,应立即报案,以便公安部门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