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四川省广元市委员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广元市最干净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试行)》。要求各级各部门按照广元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紧扣建设目标,细化工作方案,确保各项指标全面达标、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据了解,《广元市最干净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试行)》为五年行动计划,建设期限为 2021 年-2025 年,包含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环境质量、生态空间、生产生活方式、生态环境价值转换等5 项一级指标,制度建设等15项二级指标,责任体系等67项三级指标,实行全域全员参与建设。

其中,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包括有效开展“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考核,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运行保障,制定城市、国土空间、生态环保等专项规划;环境质量包括大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达到95以上、PM2.5浓度控制在每立方米25微克等空气清新指标,水环境质量包括国考断面达到Ⅱ类及以上比例100%等水体洁净指标;土壤安全包括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分别达到95%;声环境稳定达标;生态空间包括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达到75%以上等9项生态良好指标,污水有效处理等4项指标;生产生活方式包括固体废物规范处置等8项指标、城市环境10项指标、农村环境6项指标、绿色生活方式13项指标;生态环境价值转换包括生态旅游康养4项指标、绿色农产品2项指标、绿色工业3项指标。

市委、市政府要求,各县(区)要对建设指标实行归口管理,明确牵头部门,及时收集汇总相关数据指标。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级牵头部门每年度对各县(区)、市级部门最干净城市建设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纳入市委、市政府综合目标绩效考核。 张厚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