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鲁中网11月20日讯(记者 张琦 通讯员 张聪聪)11月17日,高青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将一张77489元的支票交到事故伤者家属的手中,确保了伤者抢救和后续的治疗费用,给伤者及其家庭带来温暖和希望。

10月25日5时左右,一辆沿广青路由西向东行驶的小型客车与一辆沿某南北路由北向南行至广青路左转弯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两车不同程度受损,二轮车驾驶人霍某某头部受伤昏迷。

高青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处置,伤者霍某某被紧急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因霍某某年事已高,家中老伴身体也不好,没有固定经济来源,老两口平时就靠霍某某在劳务市场打点零工维持生活,巨额的抢救费用让原本就有些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

高青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立即启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程序,并联系高青县人民医院开通“绿色通道”,先抢救后付费,全力抢救伤者。

近日,社会救助基金申请程序全部走完,民警将77489元支票送到医院,解了霍某某一家的燃眉之急,让霍某某的下一步治疗费用有了保障,也让这个陷入困境的家重新燃起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