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产经讯 11月16日下午,会稽山发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宣布绍兴市柯桥区小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0 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开展的“会稽山 3,000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票”司法拍卖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

据悉,2020 年 11 月 16 日,公司收到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浙 06 执 10 号之二]和《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成交确认书》。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宁波信达风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会稽山无限售流通股 3,000万股股票司法拍卖事宜作出相关裁定。

裁定显示,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浙江省杭州市杭州互联网公证处(原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公证处)(2016)浙杭钱证内字第 15030 号公证书、(2016)浙杭钱证内字第 15030 号补 1 补正公证书、(2019)浙杭网证执字第 24 号执行证书,于 2020 年 01 月 07 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万向信托股份公司与被执行人宁波信达风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证债权文书一案。

执行期间,本院于 2020 年 3 月 13 日轮候冻结被执行人宁波信达风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会稽山股票 30,000,000 股(证券代码 601579),且 2020 年 8 月 27 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将上述股票的处置权移送本院。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据(2020)浙 06 执 10 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在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拍卖上述标的物,2020 年 10 月 11 日,绍兴市柯桥区小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91330621MA29C28R1W)以人民币 203,388,000 元的最高价竞得。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 宁波信达风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会稽山股票 30,000,000 股(证券代码 601579)归买受人绍兴市柯桥区小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所有,上述财产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绍兴市柯桥区小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时起转移。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