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7月21日电 近日,一篇《中国航空工业要求吉利汽车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的报道引起关注。

该报道称,网络上流传出一张中国航空工业文化中心要求吉利汽车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的通知函称,今年3月和7月,吉利汽车在“吉利豪越”车型的广告宣传中,在未经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和中国航空工业文化中心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运20”军用大型运输机形象及商标,并联合部分自媒体账号在各新媒体平台刊登具有误导性的内容,进行虚假宣传,侵犯了中国航空工业集团的合法权益。

对此,据《环球时报》向中国航空工业文化中心的相关负责人求证,对方表示确有其事,已要求吉利汽车在收到函件的7日内就停止侵权行为进行书面回复。

截至发稿,吉利汽车方面还未在社交媒体上就此事发声。

据该报道中截图显示,吉利汽车4月1日发布的今日头条号推文文案中,出现了“运20”字样。

中新经纬客户端注意到,截至发稿,在吉利汽车今日头条号中已查询不到该条推文。不过,该篇报道中的截图依然可在其3月25日发布的视频中看到。

来源:吉利汽车今日头条号视频截图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博在接受中新经纬客户端采访时表示,经营者如果采取“搭便车”的方式引导消费者将其商品误认为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借用他人或其产品的影响力、美誉度提升自己的商品的市场竞争力,会侵害被混淆对象的合法权益,还会误导消费者,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同时,使自己面临相关法律风险。

中国航空工业文化中心相关负责人此前表示,如果此事件进入到诉讼阶段,那应该就属于中国重点军事装备知识产权第一案了。

二级市场上,恒指21日高开1.47%报25427.06点,截至发稿,恒指涨1.77%。吉利汽车在港交所涨1.49%,报16.36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