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4日讯(记者朱国旺杨奇奇)20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停止销售44批次假冒化妆品的通告》(2020年第29号),经河北、江苏、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调查核实,有41批次为烫染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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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显示,标示名称为威蒂雅水元素·绚彩亮丽染膏等23批次染发类产品,标示名称为景红达烫发液(热敷型)等18批次烫发类产品,标示名称为美颜宝特级美容珍珠膏1批次祛斑/美白类产品,标示名称为雅舒宝酵母玻尿酸补水嫩肤精华面膜1批次面膜类产品,标示名称为激爽男士防护乳1批次护肤类产品为假冒产品。

此外,本次44批次假冒化妆品中,有40批次标示生产单位所在地/样品进口地为广东,2批次来自河北,2批次来自江苏。

国家药监局表示,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规规定,要求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企业立即停止销售上述假冒化妆品,深查深究其进货渠道,依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