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讯|1月14日晚间,博腾股份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情况以及2018年半年报和2018年三季报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的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和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违法行为,公司及三位实控人陶荣、居年丰、张和兵,时任董事JOHNSON YIU-NAM LAU、李毅、冯红涛、韩楚、郑培敏、郭永清、赖继红,高级管理人员兰志银、朱坡、曹卫东、喻咏梅以及监事覃军、李兴明、曾会分别被处以警告和罚款处罚,合计罚款255万元。

据悉,博腾股份于 2019年 8 月 1 日收到重庆证监局下发的《调查通知书》(渝证调查字 2019131 号),因公司涉嫌未如实披露向关联方提供资金的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对此,博腾股份表示,目前生产经营一切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