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英锋

在一些烟酒店终端价格3000多元一瓶的茅台酒,通过电商平台预约1499元就可以抢购?日前,上海市消保委公布亲测7个电商平台预约抢购平价飞天茅台结果:一瓶没抢到。上海市消保委称:“电商平台到底投放了多少瓶茅台,是很多消费者想知道的。”业内人士则建议,有关部门应督促平台公开投放量,防止出现平台借此卖会员、有人从内部买走、黄牛恶意抢购等问题。(10月28日工人日报)

平价茅台一瓶难求,平台抢购一头雾水。茅台酒是深受消费者欢迎的紧俏商品,在常规市场营销模式中,消费者难以买到平价茅台酒,有些消费者甚至还会买到假冒茅台酒。电商平台的“抢茅台”营销模式,给消费者提供了一个购买平价茅台酒的机会,吸引了众多消费者参与。然而,各电商平台普遍没有全面及时公布抢购模式中茅台酒的投放量、售出量、抢中率等消费者关心的关键信息,而个别电商平台的“茅台投放公告”也受到不少消费者质疑,其准确性、真实性存疑。

电商平台发布的信息有限,“抢茅台”模式的透明度就有限,消费者的知情权、监督权也有限。如果透明度不足,就容易滋生猫腻,容易出现内部交易、虚假交易等问题,并对黄牛恶意抢购现象形成遮蔽。目前,各电商平台的“抢茅台”模式大都以消费者购买付费会员为前提,在相关抢购信息不明的情况下,消费者稀里糊涂地蜂拥参与,看起来场面很热闹,实际上就如上海市消保委验证的一样——抢中的难度很大,能抢到的很少。绝大多数消费者都是“陪太子读书”,白忙活一场,为电商平台奉献了会员费,即便没有付费,也奉献了时间、流量和关注度。

电商平台不公布或不规范、不真实公布“抢茅台”模式的有关信息,无疑能够利用这一优势,掌握交易的主导权甚至操纵权,电商平台很容易便能利用这种交易信息不对称优势,营造一种注水的或结果受到干预、修饰的交易场景,蒙蔽、误导消费者,剥夺、侵犯消费者的权益。

在电商平台的“抢茅台”营销模式中,消费者无论以哪种方式抢,是否能够抢中都带有偶然性、不确定性。实际上,“抢茅台”是一种类似射幸的交易,与抽奖式有奖销售高度近似,因此也应参照抽奖式有奖销售遵守有关法律规则,履行义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在有奖销售前,应当明确公布奖品品名、奖品种类、奖品数量或者中奖概率、兑奖时间、兑奖条件、兑奖方式等信息,不得变更,不得附加条件,不得影响兑奖,但有利于消费者的除外。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还拉出了有奖销售的“负面清单”——不得以“虚构奖项、奖品、奖金金额”“在活动期间将带有中奖标志的商品、奖券不投放、未全部投放市场”“未按照向消费者明示的信息兑奖”等谎称有奖的方式进行有奖销售;不得采用让内部员工、指定单位或者个人中奖等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市场监管部门应据此完善对“抢茅台”模式的监管机制,监督电商平台向消费者全面、准确、及时发布“抢茅台”模式的茅台酒投放量、抢中量、抢中率等信息,让消费者心中有数,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并依法查处虚构投放数量、抢中数量以及内定交易等欺骗误导行为,为消费者营造公平、透明、有序的“抢茅台”消费环境。

让消费者“抢茅台”抢得明明白白,有待于电商平台增强自律意识,诚信规范经营,更有待于监管部门提升监管能力,履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