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笔者日前从广东高院获悉,自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广东法院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为契机,着力构建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新机制。自2016年至今年5月,有10238件行政案件以调解或撤诉结案,实质化解率逐年上升。

“告官要见官”。在广东高院的积极配合推动下,省政府于2016年10月出台行政应诉专门工作规定,并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纳入依法行政考核体系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有力促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有效施行,有助于解决“告官不见官”等问题。2017年至2019年3年间,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数平均年增长率超过20%;2019年至今年5月,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数达5146件,同比增长26%。汕尾、江门、河源等市市长或副市长等分别带头出庭应诉,“告官能见官”在广东渐成常态。

去年11月,广东高院与广东省司法厅联合出台了《关于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的若干意见》,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重大复杂行政争议的化解作出规范,加大协调和调解力度。2019年至今年5月,全省法院先后有3795宗案件以调解或撤诉结案,案件调撤率同比大幅增长61.2%,人民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程序空转”问题正逐步得到破解。

南方日报记者尚黎阳通讯员吁青陈桂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