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乡的烤肠能不能卖15元一根

近段时间,旅游景区的商品价格问题,再度受到网友热议。不久之前,先是有游客在普陀山景区,因为“一顿饭花了1900元”把店家送上了热搜,然而,官方调查结果显示:饭店明码实价,并不存在“宰客”现象,涉事游客事后要求饭店让利未达预期,这才提出了相关投诉。最近两天,“雪乡烤肠卖15元一根”的话题又引发了关注,当地媒体为此发表的一篇题为《叹一声雪乡“窦娥冤”》的辩护文章,一时间也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

景区内1900元一顿饭,15元一根烤肠,到底贵不贵?答案可能因人而异。不过,从这两起事件引发的舆论反应上看,公众其实也能理解旅游景区存在一定的商品溢价。其中,“15元烤肠”事件受到的质疑,主要是由相关辩护文章中的不当措辞所引发,而非价格本身,考虑到雪乡的特殊市场环境,多数消费者并非不能接受15元一根的烤肠;普陀山景区内1900元一顿饭的情况,虽然一度引发了不少争议,但在当地相关部门介入调查、还原细节之后,关心此事的公众也普遍对商家表示了同情与理解。

此前,包括雪乡在内,许多旅游景区都曾因为商品或服务的定价严重虚高,被消费者冠以“宰客”之名。然而,消费者并非只图便宜,不分青红皂白,景区内的商品或服务价格是否合理,消费者心中自有一杆“公平秤”。在多年市场经济熏陶下,多数消费者能够接受景区的适度溢价。不过,当有消费者对特定商品或服务的价格提出质疑时,商户和旅游主管部门也应及时作出相应的调查与释疑工作。面对游客的投诉和反馈,不论相关投诉是否合理,景区管理方都应积极应对,给游客一个令人满意的答复,而不能先入为主地将投诉视为“恶意找茬”,进一步激化矛盾。

适度溢价的“适度”到底如何把握?答案还需从相关法律法规与大众观感中一并寻找。对此,《黑龙江省制止不正当价格行为和牟取暴利条例(2018年修正本)》规定:如果某一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超过同一地区、同一期间、同一档次、同种商品或者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的合理幅度,就属于“牟取暴利”。根据这一规定,监管部门对“合理幅度”的界定,直接决定着特定商品或服务价格是否合规,而这个“合理幅度”,自然也要接受市场和公众的评判。

在一个正常、开放的市场中,“合理价格”其实并不需要专门界定。只要市场的“无形之手”仍在正常运作,消费者有用脚投票的自由,商家的自主定价自然会趋于一个相对合理的水平。不过,相比之下,旅游景区确实具有一定特殊之处。在旅游景区内部,市场相对封闭,竞争相对有限,即便不考虑景区内经营场所租金等经营成本更高,导致商品价格一般要高出正常价格,商户也存在串通涨价、形成价格垄断联盟的可能。在这种情况下,地方监管部门还需在必要的情况下,适时使用“有形之手”对市场加以规范,以此补全市场调节机制的不足。

值得注意的是,合理运用“有形之手”,并不等于政府可以凭着感觉随意调控价格。仍以雪乡为例,在此前的“九个月磨刀,三个月宰羊”事件发生后,雪乡监管部门对当地旅游市场价格开展了多轮规范行动,除了要求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还对景区内的酒店和部分旅游项目进行了最高限价。但是,调整之后的价格,还是引发了“定价过高”的质疑,导致雪乡人气受到了持续性的影响。这告诉我们:监管部门在规范景区价格时,不能仅凭行政理性作决定,也要对市场环境加以调研,如此才能让消费者买账。

说到底,作为特殊场域的景区,其商品和服务的价格规范,更加考验监管“有形之手”与市场“无形之手”配合的默契程度。从本质上讲,任何景区的商品和服务定价,长远来看,最终都要以消费者的评价为准绳。倘若忽视了这一点,景区恐怕难免受到市场的“报复”。

朱昌俊 来源: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