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9日讯 日前,第二轮第五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4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已入驻黑龙江、贵州、陕西、宁夏4个省(区)开展为期1个月的督察工作。

严控“两高”项目是重点

据了解,本次督察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情况;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实施中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落实情况。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徐必久曾表示,如果任由“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后果会很严重:一是直接影响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二是直接影响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能源结构调整;三是直接影响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本次督察,将严格控制“两高”(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上马,以及去产能“回头看”落实情况;重大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生态环境风险及处理情况。

与此同时,本次督察强调,将严格督察上一轮督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责任落实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等。

严禁“一刀切”“滥问责”

本次督察与以往不同的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专门致函4省区,要求精准科学依法推进边督边改、严禁“一刀切”“滥问责”。

“一律关停”“先停再说”,中央环保督察开展以来,个别地方简单粗暴地对相关企业停工停业停产,不仅会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也影响了产业链上下游的协同发展。

对于本次督察,函件强调,有关省(区)严禁为应付督察采取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以及“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要给直接负责整改工作的单位和人员留足时间,禁止层层加码、级级提速。特别是对涉及民生的产业或领域,更要妥善处理、有序推进,坚决杜绝“一刀切”行为,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对于采取“一刀切”方式消极应对督察的,督察组将严肃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督察的成效最终要看整改成效。函件要求,有关省(区)在督察进驻过程中,既要实事求是,通过必要的问责切实传导压力、落实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同时,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避免以问责代替整改以及乱问责、滥问责、简单化问责等行为。对发现涉嫌以问责代替整改,或问责走过场,以及问责泛化、简单化的,督察组将会及时予以提醒,情节比较严重的,还将按有关程序报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

2015年12月起,首轮中央环保督察用约两年时间实现了全覆盖。2019年7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通过督察,一批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项目被叫停,一批绿色产业加快发展,一批传统产业优化升级,一批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得到实施,有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