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9月29日讯(记者 郭文培) 从召回产品到责令停产,时隔一年多,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下称“苏药厂”)生产劣药一事终迎来“官宣”。日前,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称,此前苏药厂生产的9批次注射用硫酸阿米卡星为劣药,因此对其罚没款974.01755元。

回到2020年7月上旬,江苏吴中接连披露多则产品抽检情况公告,苏药厂生产的9批次((批号:1910094、1910124、1912044、1912054、1912064、1912074、1912094、1912104、1905244)注射用硫酸阿米卡星出现质量问题并已进行召回,而苏药厂也被要求立即停止生产、销售该药品。

5个月后,2020年12月,江苏吴中对外公告,苏药厂收到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究其原因,苏药厂此前生产9批次注射用硫酸阿米卡星的行为系涉嫌生产劣药的行为。因此,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其做出行政处罚——没收注射用硫酸阿米卡星569274 瓶;没收注射用硫酸阿米卡星违法所得60.2516万元;罚款 913.76595万元。

直至今年9月,9批次注射用硫酸阿米卡星被定为劣药。日前,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示的处罚信息显示,苏药厂生产劣药的行为已被立案调查,对此没收其9批次不合格注射用硫酸阿米卡星,并对其罚没款合计974.01755万元。

据了解,硫酸阿米卡星用于治疗革兰阴性杆菌对卡那霉素、庆大霉素或妥布霉素耐药菌株所致的严重感染。 在江苏吴中2020年年度报告,其对报告期内主要药品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的中标情况的介绍中,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中标价格为1.08-1.25 元/盒,在医疗机构的合计实际采购量179.41万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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