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8月18日电 实控人为子公司代垫超1500万元,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汉森制药收到监管函。

18日晚间,汉森制药披露的深交所监管函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刘令安在2017年至2019年期间,以个人账户转账的形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永孜堂制药有限公司账外代垫销售费用,合计代垫15641885.97元。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监管函称,汉森制药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4条、第2.7条、第10.2.3条的规定。深交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值得注意的是,8月12日,汉森制药发布《关于公司收到湖南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公告》,公告中提到,公司实控人刘令安在2017年至2019年期间,以个人账户转账的形式,为全资子公司云南永孜堂制药有限公司账外代垫销售费用,期间影响净利润合计为15641885.97元。

公开信息显示,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科研、生产与销售于一体的药品生产企业,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和湖南省重点医药工业企业。

根据汉森制药官网介绍,刘令安,男,汉族,1960年10月出生,湖南益阳人,湖南师范大学医学院药学专业毕业,本科学历,主管药师,无党派人士。现任汉森集团董事长、新疆汉森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南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拓浦精工智能制造(邵阳)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湖南三湘银行股东董事、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湖南汉森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北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汉森医药研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湖南汉森医疗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同时兼任湖南省工商联副主席、湖南省医药行业协会会长、湖南省第十一届、十二届、十三届人大代表等社会职务。(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