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7月10日电 (记者乔雪峰)近日,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司长金京华对《意见》进行发布解读,他表示,为保障快递员能够获得合理的工资收入,从邮政管理部门的职能出发,《意见》提出了制定派费核算指引、制定劳动定额、纠治差异化派费、遏制“以罚代管”等四个方面的举措。

金京华表示,目前,国家邮政局已经指导中国快递协会在部分城市开展了末端派费核算试点,下一步将继续扩大试点范围。对超出劳动定额的情况,要引导快递企业充分考虑工作时间和工资收入等因素,使快递员多劳能够多得。

金京华进一步指出,针对部分企业对寄自特定区域的快件实施非正常低派费的问题,邮政管理部门将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将依法进行查处。针对“以罚代管”问题,《意见》则提出要指导快递企业完善考核机制,加强对恶意投诉的甄别处置。

此外,《意见》按照《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重申了快递员依法享有参加社会保险和获得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进一步完善了符合快递业特点的工伤保险参保政策。对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动关系司副司长刘燕表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指导各地人社部门以工伤保险为重点,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快递企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持续抓好政策落地和优化经办服务等工作,切实保障快递员群体社会保险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