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级安排部署,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近日,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管局全面加强巡查监管,从严查处疫情期间全区首件非法销售捕兽器案,助力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2月28日,临安区市场监管局昌化所执法人员在对位于昌化镇东街的楼某某的杂货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内货架上有大小规格不一的捕兽器共计96个,经查明,该店自2019年10月份至今,先后分两次从浙江永康五金市场购进大小规格不一捕兽器200个,这些捕兽器名为猎夹,主要用于猎取野兔、野猪等野生动物。截至查获之日,已经卖掉104个,经确认,当事人购进的猎夹货值金额为704元,违法经营额为344.9元,违法所得为112.9元。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禁止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地枪、排铳等工具进行猎捕,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等方法进行猎捕,但因科学研究确需网捕、电子诱捕的除外”及《浙江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禁止生产、销售电捕等危害人畜安全的猎捕工具和装置”的规定。当日,执法人员即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查处非法销售捕兽器案后,该区市场监管局由点及面,立足八大市场监管所,联合森林派出所、农业林业等部门开展五金店、杂货店等捕兽器专项检查,发现并没收小型捕兽夹17个,并向各经营户发放《关于严禁销售猎捕野生动物禁用工具的通告》,做好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工作,引导规范、合法经营。同时,对发现的个别餐饮店存在涉及野味的字样的广告标识严令撤除,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