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2020年1月15日,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博腾股份(维权))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下称重庆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0]1号),重庆证监局拟对博腾股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作出行政处罚。博腾股份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陶荣、居年丰、张和兵签署《共同控制协议》,系博腾股份实际控制人,与博腾股份构成关联关系;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情况(包括:2018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博腾股份的上述行为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违法行为。重庆证监局拟决定对博腾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并对相关的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至90万元罚款。(博腾股份维权入口)

2019年4月30日,博腾股份发布收到重庆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因2018年度博腾股份以预付货款等方式向部分供应商及个人划出资金合计3.7124亿元,上述款项由供应商及个人按博腾股份指令划转至博腾股份实际控制人及其相关联的企业。上述行为已构成关联交易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博腾股份未就相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重庆证监局要求博腾股份及时予以披露,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披露。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被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目前,新浪股民维权平台维权律师、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正在开展博腾股份投资者索赔诉讼登记,索赔条件为:在2018年8月25日至2019年4月29日期间买入博腾股份股票,且在2019年4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诉讼登记。

律师声明:

1、上述索赔诉讼登记条件仅供参考,不涉及投资者任何投资决策和证券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2、本案中,可诉且承担连带责任的被告,将以被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上市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3、律师费为风险代理,在投资者获赔后再支付。

4、权益受损的投资者索赔诉讼登记,应向律师提供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和股票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一旦重庆证监局对博腾股份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律师将正式代理索赔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