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 倩

从电商平台公布的数据看,今年的“双十一”火爆依旧。同样有热度的是对商家促销套路的吐槽。

为了刺激消费者的购买热情,许多商家往往声称“双十一”活动期间的商品售价是最低价,但之后又经常被打脸。先涨价、再打折,是不少电商促销的常用套路,也是被诟病的老话题。公开报道显示,今年依然有商家在“双十一”前夕先涨价、再打折,最终折扣商品比原来还贵。此外,提前支付定金才能买到低价商品,也是不少商家吸引消费者的常见做法。但不少消费者却发现,付定金买的商品比直接买还要贵,如果想放弃购买,定金还不能退。趁着促销下单想图个便宜,想不到却多花了钱,这是消费者始料未及的。这种闹心的购物体验直接导致投诉平台出现了不少消费者发起的集体诉讼。

交易之所以能够形成,在于消费者对商家的基本信任。如果促销结束后的价格更便宜,其实就相当于商家单方面违背了契约,因为定价权和优惠力度、规则设计都掌握在商家手中,并非无法预测。无论商家如何设计促销规则,都不应该改变提前给消费者预设的结果。针对这一点,市场监管总局在部署规范“双十一”促销经营活动时曾强调,要提高促销行为的公开化和透明度,禁止采取“先提价后打折”、虚构原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方式开展促销。商家宣称便宜却让消费者多花钱的做法,明显触碰了监管红线,面临着被诉讼、受到处罚的风险。

此外,预售期过长以及凑单方法过于复杂,让消费者在购买过程中增加了不少焦虑,丧失了纯粹的购物乐趣,也是消费者的槽点。今年的“双十一”购物预售期长达45天,其间各类优惠、打折信息层出不穷,凑单满减增加了人们判断买的是否划算的难度,让人心力交瘁。不少消费者表示,“为了能拿到有限的优惠而付出的时间和精力,已经大大超过这些优惠本身的价值了。”“再怎么拼凑,都比不上以前直接五折来得爽快”。

由于面临着对钱包和精神的双重消耗,消费者已经出现了逃离“双十一”的现象。“明明消费者是付款的一方,为什么还要有计算各种优惠的麻烦,要便宜的话我真的会买”,成为这类消费者的普遍认识。

近年来,消费方式多元化发展,良好的消费体验日益成为消费者选购商品的重要因素之一。着眼于这一点,商家应该少些复杂的凑单满减,给消费者带来更多打折的实在。这与其说是转变“双十一”促销的思路,不如说是回归“双十一”兴起的本源。“双十一”目前已经走过12年,在2009年“双十一”第一次开始时,就是靠所有商品直接“打五折”赢得消费者真心喜欢的。

“双十一”能够有效促进消费,而消费是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从这一点来讲,“双十一”的存在有着积极的意义。为了更好地延续“双十一”良好的发展态势,对于商家而言,与其集中爆发冲量,不如更多地思考如何能够持续平稳地以产品营销、优质服务来增加消费者关注度和品牌黏性。正如一位业内人士所说的那样,“双十一”本该是消费者通往优惠消费的一条大道,而不该是被众多商家设计的一座“迷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