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产经讯 1月12日晚间,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一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在黔活动的情况通报。披露2021年1月3日,河北省35号确诊病例史某某自驾货车从河北经杭瑞高速铜仁辖区前往贵阳邮局中心局,并于1月4日凌晨2时到达贵阳邮局中心局,同行人员纪某某(确诊病例丈夫)未下车。

在贵阳邮局期间,史某某与办公室人员交接单据,距离在2米以上。期间,贵阳邮局办公室内有2-3人,史某某卸货后在车里休息。1月4日下午17时,史某某到达黔南州龙里县顺丰快递点装货,20时靠台装车,24时装完货,在龙里县活动期间史某某自述未接触人员。

1月5日,史某某完成货物装车后自驾前往遵义市送货,凌晨2时到达遵义市播州区顺丰快递点开始卸货,后于凌晨3时驾车前往仁怀市坛厂街道办事处琵琶社区装货,其丈夫纪某某下车登记,全程戴口罩,与值班室人员保持2米以上距离,当时库房值班室有2人,期间史某某未下车。据史某某自述,其在黔活动期间吃住均未离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