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1月11日电(记者 余璐)11日上午,水利部举行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新闻发布会。水利部副部长魏山忠在会上表示,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工作完成了既定目标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2020年10月,涉嫌违法违规的2441个项目,已完成清理整治2414个,整改完成率为98.9%,共腾退长江岸线158公里,完成滩岸复绿1213万平方米。

魏山忠指出,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也是中华民族发展的重要支撑,特别是干流水运条件优越,区位优势十分明显,所以素有“黄金水道”之称。长江干流的货运量已经连续15年稳居世界内河首位,长江经济带11个省市的GDP接近全国总量的一半。开展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的清理整治工作是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践行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落实水利行业强监管的职责所在和具体的行动。

以超常规的措施、力度、成效,抓好长江岸线清理整治工作

魏山忠谈到,长江岸线的清理整治是非常复杂的工作。这里面大量要解决的是历史的遗留问题。要做好这项工作,既要辩证统一直面问题,同时还要依法依规,规范整治。水利部组织长江委、沿江9省市多措并举,攻艰克难,主要采取了五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鄂竟平部长指示要以超常规的措施、超常规的力度、超常规的成效,抓好长江岸线的清理整治。水利部多次召开视频会议部署工作,沿线9省市主要负责同志通过签发总河长令、召开河长会议进行部署和调度,为清理整治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是落实工作责任。地方政府切实担负起清理整治的主体责任,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推动落实。水利部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地方开展工作,水利部长江委充分发挥协调、指导、监督的作用,负责全面的排查、论证、审核、督促、整改以及现场核查等工作。

三是明确工作要求。水利部研究提出了清理整治的工作方案,由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实施。水利部组织长江委制定了岸线利用项目整改论证审查实施的要求,各省市也制定了验收销号的办法,来规范验收销号的流程。

四是强化跟踪督办。水利部组织长江委建立了清理整治项目台账,跟踪清理整治进展。先后组织长江委派出了180多个工作组、550余人次对清理整治项目进行现场督办。各个省市根据工作的需要,建立联席会议、联合督办、周调度等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督察,保证清理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五是发挥部门合力。按照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水利部牵头,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等部委指导督促各地清理整治工作。各省市也充分发挥河长制平台的组织协调作用,发改、交通、水利、环保、林业、住建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共同推动清理整治工作。

“经过有关部委和沿江省市的共同努力,清理整治在防洪、生态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一是消除了安全隐患,通过清理整治,拆除取缔了一批存在重大防洪影响、不符合岸线功能分区管控要求、占用生态敏感区以及长期占而不用的岸线利用项目。二是对长江岸线存在的非法占用、占而不用、多占少用、还有深水浅用等这样一些问题进行清理整治,腾退了长江岸线158公里,有效释放了长江岸线的空间。三是沿江各地积极对整治后的岸线进行复绿,因地制宜,建设景观绿地,岸线面貌明显改变。四是通过清理整治,大大提升了沿江地方政府、社会各界保护岸线的意识,侵占长江岸线的行为得到了有效的遏制,共同保护好长江岸线的良好的氛围正在逐步形成。”魏山忠说。

推进长江岸线管理保护常态化、规范化、精细化和现代化

2016年9月,中央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对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作出了全面的部署。为新时期长江的保护和治理指明了方向。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副主任金兴平谈到,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工作对推进长江岸线管理保护的常态化、规范化、精细化和现代化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首先,摸清岸线利用项目的基本情况,通过本次清理整治摸清了5711个项目的类型、规模、用途等基本情况,建立了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的台账,为建立长江岸线管理保护的长效机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其次,强化了岸线规划的约束作用。清理整治中,对于不符合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管控要求的,逐一以规划为依据开展论证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从而强化了岸线分区管理和用途管制。”

“此外,促进了岸线的有效保护和科学运用。这次清理整治拆除了97个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项目,拆除了125个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或者是缓冲区的项目,清理整治了107个长期岸线占而不用的项目,进一步促进了长江岸线的有效保护,也优化了长江岸线的布局,提高了岸线集约节约的利用水平。”金兴平介绍说,最后,营造了全社会关爱河湖的良好氛围。对各地好做法和好经验的重点宣传和推广,增强了公众对河湖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在开展长江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中,河长制平台发挥了重要作用。对此,水利部河湖司副司长刘冬顺谈到,一是省级河长高位推动,江苏、江西、湖北、重庆等省份通过发布总河长令,高位推动岸线清理整治工作。二是地方河长落实责任,各省市将此次清理整治工作纳入河长制管理,将清理整治工作成效纳入河长考核事项。三是河长办加强统筹协调,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合督办制度、部门联动机制,组建专门的执法组和工作组,强力推进清理整治工作。四是依托河长制平台严格监督考核,对于发现到的整改不到位、不彻底问题,及时以清单形式反馈地方河长办,由河长办提请相关河长督促整改。

健全法规机制压实河长责任 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魏山忠介绍道,通过清理整治工作,共腾退长江岸线158公里,拆除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建筑物234万平方米,清除弃土弃渣956万立方米,完成滩岸复绿1213万平方米。目前,长江干流河道更加畅通,岸线面貌明显改善,生态环境有效修复,取得了显著的防洪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清理整治成果确实来之不易,如何建好长效机制巩固成果成为重中之重。魏山忠谈到,下一步,水利部将主要从健全法规机制,压实河长责任,强化空间管控,加强监督执法,发挥信息化的作用等方面来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岸线管控的法规制度。在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做好长江保护法的立法工作,希望尽早能够颁布实施。同时,适时修订岸线管理相关的法规和配套制度,进一步明确岸线保护和利用管理的责任主体,明晰各个部门的职责,健全完善长江岸线保护利用的协调机制,推动岸线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二是压实河长湖长责任。充分发挥河长制平台作用,压实各级河长湖长的责任,加强流域统筹、区域协调和部门联动,充分发挥好流域机构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等方面的作用,共同解决长江岸线管理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进河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有能”,进一步落实联合执法机制,强化岸线利用项目全过程监管。

三是严格长江岸线空间管控。全面完成河道管理范围的划界,强化规划刚性约束,严格岸线分区管理和用途管制,严格涉河建设项目和活动的审批以及监督管理,统筹衔接好不同行业保护与利用的要求,共同推进岸线保护和生态修复。

四是加强岸线巡查监管。健全职责明确、严格高效、规范有序的岸线监管体系,建立岸线日常巡查制度,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实现巡查监管的网格化、精细化,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

五是进一步推进智慧河湖监管。长江岸线管控战线长、范围大,要利用现代化手段,推进智慧监管,充分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视频监控、互联网等技术,实行河湖空间动态监控、涉河建设项目及活动全过程监管,提升河湖管理的信息化、现代化水平。

“水利部将全力推动做好包括岸线管理保护在内的长江大保护各项工作,努力让长江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魏山忠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