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鲁中网10月21日讯(记者 李庆宇 通讯员 李增强 魏薇)近日,淄川公安分局商城路派出所破获一起盗窃电动车案件,嫌疑人刘某为自己的“高智商”骗术感到得意之时,殊不知其行踪已被办案民警掌握,案发后第3天被巡逻民警抓获并追回被盗电动车。

2020年10月12日10时许,商城路派出所接到杨先生报警称:自己放在小区地下车库外面的一辆红色电动车被盗。民警立即展开调查,通过调取周边监控录像发现作案人是一个“老熟人”——曾多次受过打击处理的刘某。

民警通过监控录像发现,刘某是乘坐一辆出租车来到现场作案,一同到来的还有一辆三轮车,而且是刘某、出租车司机、三轮车司机一起把电动车抬到了三轮车上。

难道是团伙作案?经过进一步调查,民警先后将涉案的三人传唤到派出所进行询问。原来,骑三轮车的是某卖电动车的商铺的工作人员,是刘某上门说自己有一辆旧电动车,想把旧电动车卖掉换辆新的。双方谈好价格后,店家就骑三轮车跟随刘某来到了案发的小区。而出租车师傅也是被刘某忽悠来的,刘某当天打车后发现自己带的钱不够付车费的,于是和司机师傅说他有一辆旧电动车不能骑了,卖了电动车就给司机车费。

接下来,刘某让出租车司机把他送到淄川区吉祥路一家电动车商铺,然后忽悠店家跟他一起去拉自己的“旧电动车”——之前刘某早就“瞅好”的一辆停放在小区楼下长时间没人骑的电动车,然后就出现了监控录像里的一幕。 刘某将电动车“卖”了180元,出租车车费就付了41元。

目前,刘某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