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4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2020年第26期)。

其中,湖北三座山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矿泉水(生产日期为2020-7-20,规格型号为4.5L/瓶),界限指标-偏硅酸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20.2mg/L;标准值为25.0mg/L-70.0mg/L。

英山县净源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山泉水(生产日期为2020-08-06,规格型号为17L/桶),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20、7、3、0、1,标准值为不得检出。

铜绿假单胞菌又名绿脓杆菌,是一种常见的革兰氏阴性杆菌,广泛分布于水、土壤、食品以及医院等环境中。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较大健康风险,容易引起急性肠道炎、脑膜炎、败血症和皮肤炎症等疾病。包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如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饮用水或容器内壁接触;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界限指标是区别饮用天然矿泉水与其他饮用水的主要品质指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2018)中规定,界限指标-偏硅酸为25.0mg/L ,实际检测的界限指标含量应达到国家标准要求,也应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产品标示含量范围分别为25.0mg/L~70.0mg/L)。该批次饮用天然矿泉水中界限指标含量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其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饮用天然矿泉水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处理不当,导致终产品中界限指标不达标;也可能是水源界限指标含量不达标,企业出厂检验不严格。

当阳市玉阳办事处东群路29号(凯旋名邸)3栋1单元000116铺游争鸣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标称湖北龙之泉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薯淀粉(生产日期为2020-04-08,规格型号为200g/袋),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20000CFU/g、20000CFU/g、16000CFU/g、17000CFU/g、53000CFU/g;标准值为n=5、c=2、m=10000CFU/g、M=100000CFU/g。

荆门市东方百货大厦掇刀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荆门蛟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蛟龍咸鸭蛋(生产日期为2020-06-22;规格型号为340g(6枚)/盒),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56000CFU/g、120000CFU/g、8900CFU/g、270000CFU/g、4800CFU/g;标准值为n=5、c=2、m=10000CFU/g、M=100000CFU/g。

宜昌雅斯东山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湖北柏果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柏果咸鸭蛋(生产日期为2020-06-01;规格型号为68g/袋),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12000CFU/g、60000CFU/g、1400000CFU/g、580000CFU/g、140000CFU/g;标准值为n=5、c=2、m=10000CFU/g、M=100000CFU/g。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用以反映食品的卫生状况。《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GB 31637-2016 )中规定,淀粉及淀粉制品一个样品中菌落总数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得超过10000CFU/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GB 2749-2015)中规定,蛋制品一个样品中菌落总数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淀粉及淀粉制品和蛋制品中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落数较高,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格,还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湖北黄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方名都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襄阳源益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酸梅汤(生产日期为2020-04-13;规格型号为250ml/盒),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0.0852g/kg,标准值为不得使用。

湖北黄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明珠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襄阳源益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水蜜桃(饮料)(生产日期为2020-04-13;规格型号为250ml/盒),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0.0858g/kg,标准值为不得使用。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防腐剂被广泛用于食品生产领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在饮料中不得使用。饮料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延长食品保质期,超范围使用相关食品添加剂。长期食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影响。

湖北西贝凤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汉街分公司使用的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0.052mg/100㎝²,标准值为不得检出。

武汉友谊国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0.043mg/100㎝²,标准值为不得检出。

湖北洪山宾馆集团有限公司使用的盘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0.024mg/100㎝²,标准值为不得检出。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主要活性成分是十二烷基苯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的化学物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得检出。消毒餐(饮)具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用于清洗餐具的洗涤剂不符合标准;也可能是洗涤剂或消毒剂未彻底冲洗干净等。

湖北威市集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湖北海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籽全绿葡萄干(生产日期为2020-01-05),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560CFU/g,标准值为≤50CFU/g。

霉菌是自然界中常见的真菌,霉菌污染可使食品腐败变质,破坏食品的色、香、味,降低食品的食用价值,有的甚至会产生毒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蜜饯》(GB 148842016)中规定,蜜饯中霉菌的限量为50CFU/g。食品中霉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加工用原料受霉菌污染,或是生产过程消毒不彻底,或是储运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流通过程中样品受霉菌污染。

武穴市家得利超市销售的标称武穴市龙林供销蜂业专业合作社生产的纯蜂蜜、野生蜜,生产日期均为2020-03-17;规格型号为950g/瓶,诺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分别为327μg/kg;8.45μg/kg,标准值为不得检出。

湖北省美佳商贸有限公司翔豪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湖北大别毕蜜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百花蜜,生产日期均为2020-06-18;规格型号为500g/瓶,诺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4.04μg/kg,标准值为不得检出。

十堰市新合作超市有限公司三堰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竹溪县顺达农业专业合作社生产的武当蜂语·蜂蜜,生产日期均为2020-07-10;规格型号为300g/盒,诺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5.24μg/kg,标准值为不得检出。

诺氟沙星是一种广谱抗菌药。原农业部公告 第2292号中规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和诺氟沙星4种兽药(蜂蜜中不得检出)。蜂蜜中检出诺氟沙星的原因,可能是蜜蜂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