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鲁中网10月10日讯(记者 张琦通讯员 王盛利 张四富)“双节”假日期间,淄博高新区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淄博市交通运输局、淄博高新区安委办和淄博高新区建设局要求,对“双节”期间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认真安排部署,确保淄博高新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

据悉,淄博高新区交通运输部门在节前印发《关于印发加强“中秋”、“国庆”双节期间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转发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和中秋节期间安全生产安保防范工作的通知》和高新区安委办《关于转发市安委办关于加强国庆中秋节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至辖区内各交通企业,要求各企业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同时,在节日期间转发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转发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安委办关于深刻汲取山西太原“10.1”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节假日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关于迅速贯彻落实市委主要负责同志批示精神抓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至辖区内各交通企业,要求各企业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安排,分管安全负责人要靠上抓,盯紧盯牢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车辆,迅速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要通过短信、微信和集中观看交通安全警示片等方式,立即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再教育、安全生产再叮嘱!深刻吸取两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排查隐患,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使安全教育要入心入脑,防止走过场、流于形式,狠抓安全生产日常管理的落实,狠抓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应用,狠抓运营车辆的技术状况管理,严禁运营车辆带“病”运行,确保节日期间运营安全。

此外,在节日期间,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和节日期间工作部署安排,共检查交通运输企业29家,发现一般隐患13处,现场整改清零13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