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桌不超18个菜,价格不低于588元” 餐饮协会“制止浪费”公约引争议

10月5日,四川通江县一自媒体转发的《通江县餐饮行业制止浪费自律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引发争议。《公约》规定,“2桌及以上宴席:餐饮服务单位坚持按每桌不超过18个菜品,价格不低于588元的标准实施。”不少网友认为,这不是在提倡节约,而是在提倡餐饮涨价。

10月6日,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上通江县餐饮协会李会长,他介绍,这是通江县商务局用餐饮协会名义搞的。随后,记者联系到通江县商务局何姓副局长,她介绍,这是餐饮协会定的条款,现已从官方网站撤下,预计国庆假期之后再处理该事。

此外,一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588元“最低消费标准”是商务局召集商家开会定的,目的一是保证商家利润,二是防止商家互相杀价。

《公约》出台网友质疑 “菜品少了,价钱还上去,哪里是节约?”

10月5日,通江县一自媒体转发《通江县餐饮行业制止浪费自律公约》,其中一条规定“2桌及以上宴席:餐饮服务单位坚持按每桌不超过18个菜品,价格不低于588元的标准实施”,立即引发网友质疑。

网友评论:“不低于588元,提倡节约?”“这是在提倡节约,还是在提倡餐饮涨价?前面22个菜才五六百元,现在18个菜还不低于588元。这是提倡不要数量,要质量吗?”“菜品少了,价钱还上去,哪里是节约?”

记者发现,《公约》的发文出处为通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于9月30日发出,落款为“通江县餐饮协会”,实施时间从2020年10月1日起。

《公约》提到:本公约适用于通江县餐饮服务单位,包括酒楼、餐馆、餐厅(含饭店、宾馆、酒店、度假村、农家乐中对外经营的餐厅)、火锅店、小吃店、快餐店、面馆,及集体用餐配送企业。餐饮服务单位应张贴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倡议书,大力宣传“厉行节约、制止浪费”的餐饮消费方式,积极引导广大市民节约用餐、文明消费。

广受网友争议的规定来自其中的第四条,“用餐标准。1桌以下零散席桌:餐饮服务单位大力推行‘N-1’餐饮模式,坚持菜品适量点、不够加。2桌及以上宴席:餐饮服务单位坚持按每桌不超过18个菜品,价格不低于588元的标准实施,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少宴席菜式数量,提高菜肴档次,餐饮服务单位应提前发放打包盒,方便打包。自助餐式宴席:餐饮服务单位应根据人数控制菜品数量,按不超过18个菜品准备,价格不低于60元/人,及时提醒顾客按需、少量、多次取餐,增强顾客节约消费的主动性。”

10月6日,记者联系到餐饮行业的李先生,他介绍,《公约》发出之后,确实存在“变相涨价”的嫌疑。通江县的消费水平,一般办席在10桌以上,收费标准为500元左右(每桌送酒水),每桌约有22到26个菜品,菜品多少看订席桌顾客需求。订席桌顾客可以讲价,一般最终执行价为每桌450元(不含酒水)。《公约》里规定的每桌不高于18个菜,价格不低于588元,按照通江餐饮的消费水平,“确实价格提高了。”

《公约》是谁制定的?

商务局和餐饮协会互指对方

引发网友争议的《公约》,到底是如何制定的?

10月6日,记者联系上通江县餐饮协会李会长,他说:“我们没有要求588元,也没有要求18个菜,是商务局搞的《公约》。”李会长强调,餐饮协会倡导市民勤俭节约、文明用餐、光盘行动,“这个标准是商务局定的,用的餐饮协会的牌子(名义)。”

随后,记者联系到通江县商务局何姓副局长,她否认《公约》条款是通江县商务局制定,而是由通江县餐饮协会制定,然后在通江县商务局备案。

她介绍,《公约》为9月30日在网上发出,目的是在国庆长假期间提倡大家节约,制止浪费行为。

在《公约》发出之后,确实有网友质疑价格上涨的问题,目前已从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撤下了《公约》,预计在国庆长假后召集餐饮协会再作处理。

此外,李会长表示,18个菜花费588元,“这个标准在通江不算高。”价格和餐饮环境、食材等有很大关系,有的酒店10多个热菜加上几个凉菜,每桌不到20个菜,价格为500多元。

李会长最后强调,《公约》里面的用餐标准只是一个建议,餐饮商家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定。

知情人透露:

设“最低消费标准”防恶意杀价

之后,记者找到一餐饮协会内不愿具名的知情人,其透露,《公约》为通江县商务局召集餐饮商家开会制定。2桌以上酒席最多不超过18个菜,消费不得低于588元的标准是商务局喊餐饮商家开会,通过餐饮商家协商之后由商务局最后拍板决定的。

为什么一则倡导节约的《公约》,要设定“最低消费标准”588元?该知情人介绍,虽然通江也有400多元一桌的酒席,但是因食材涨价,特别是猪肉涨价,500多元一桌,10多个菜也比较普遍,因此规定了一个最低标准:588元每桌,这一方面是为了保证商家的利润,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防止商家打价格战抢客,进行不正当竞争,稳定市场秩序。此外,该知情人也表示,《公约》只是针对餐饮协会内的商家。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张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