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鲁中网9月21日讯(记者 张琦 通讯员 杨丽)21日,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张店大队曝光了8月份醉驾违法犯罪人员信息,涉及51人,同时还曝光了3起醉驾警示案例。

案例一:醉酒驾车存侥幸 法网恢恢难逃脱

2019年7月16日,张某因危险驾驶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2020年8月16日,张某驾驶小客车再次被民警查获。经检测,张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26毫克/100毫升,达到醉酒标准。此案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二:醉驾标准有下限 交通安全无上限

2020年8月20日,因妨碍其他机动车通行,李某在张店区某小区南门附近醉酒后挪车,在挪车过程中与他人车辆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经检测,李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75毫克/100毫升,达到醉酒标准。此案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三:醉驾无法外之地 酒醒之后悔已晚

2020年8月5日,赵某醉酒驾驶小客车行驶至张店区某小区附近,与一辆小客车刮蹭,致两车受损。经检测,赵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68.87毫克/100毫升,达到醉酒标准。此案仍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