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鲁中网9月3日讯(记者张琦 通讯员 张跃峰)两人相约一起喝酒,酒后一起开车出门干活,在同一地点相继被执勤民警查获。

9月2日下午,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青大队一中队民警在花窦路流动查纠酒醉驾违法行为,14时20分左右,一辆橙色农用三轮车由南向北向检查点驶来,民警依法对驾驶员进行酒精检测,吹测值为30mg/100ml,该驾驶员毛某永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就在这时,另一辆橙色三轮车从相同方向驶来,民警依法对驾驶员进行了酒精检测,吹测值为24mg/100ml,该驾驶员毛某庆也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毛某永和毛某庆是同村,因毛某永找毛某庆帮忙干活,所以中午请毛某庆在家吃饭,两人都喝了点酒,饭后两人一起去干活途中被执勤民警查获。

农忙时节来临,高青交警提醒广大群众朋友,酒后开车隐患大,饮酒解乏不可取,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交通安全一刻不容放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