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鲁中网7月29日讯(记者 崔中英 通讯员 贾红菲)7月28日早上,高青县一小型普通客车因超员被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青大队唐坊中队民警依法查处,没想到该驾驶员仍心存侥幸在晚上继续驾驶同一辆车超员上路行驶,再次被唐坊中队民警依法查获。

早上司机被查。

7月28日早上6时左右,高青交警大队唐坊中队民警在寿高路博兴交界处设岗早查,在对一辆沿寿高路由西向东行驶的鲁CE3***号小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时,发现核载9人的车载了12人,涉嫌超员20%以上。民警依法对驾驶员杨某作出处罚,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超载人员进行转运。

晚上司机被查。

7月28日晚上7时左右,唐坊中队民警在赵孟路西刘村路口夜查时,对一辆小型普通客车依法进行检查时,发现核载9人的车内载有10人。这时该车驾驶人说:“今天早上刚罚了我,也是因为超员。”当民警问到为什么再次超员时,杨某与同车人员却说是为回家。原来,该驾驶人正是当天早上被唐坊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的超员车辆驾驶人杨某,当时驾驶的正是这辆车。

民警经询问得知,杨某驾驶该车往返高青县到博兴县建筑工地送工人,本想一次多拉几个人,没想一天就被民警查获两次。民警对杨某作出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告知其超员的危害性,杨某也对自己一天内两次超员的违法行为非常后悔。随后民警依法再次对其作出处罚。

高青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车辆超员危险性极大,更不能存在侥幸心理,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勿驾驶、乘坐超员车辆,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出行,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