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1日讯(记者朱国旺 郭文培) 7月1日沪市刚一开盘,停牌一天后的同济堂(600090)不出所料,被百万手卖单牢牢钉死在跌停板上。其股票代码也已变为*ST济堂。

6月30日,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济堂”)披露多则公告,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临时停牌、2019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自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营收减半……一时间,同济堂迎来“至暗时刻”。

同济堂于2016年通过重大资产重组的方式,借壳啤酒花登陆A股市场。这是一家以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为主要经营产品,以医疗机构、批发企业、零售药店为主要客户对象,并为客户提供信息、物流等各项增值服务的大型企业。目前,其总市值为39.73亿元。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6月30日,同济堂披露的《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临时停牌的公告》显示,因2019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济堂股票将于2020年6月30日停牌1天,于2020年7月1日复牌并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A股股票简称为“*ST济堂”,股票代码:600090,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公告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1.1 条等相关规定,若同济堂出现 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将可能被暂停上市。

为何会出现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情况,委托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报告解释称,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主要有三点。

其一,报告期内,同济堂及所属子公司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简称“同济堂医药”)、新沂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简称“新沂同济堂”)、南京同济堂医药有限公司(简称“南京同济堂”)等单位内部控制失效,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产管理,以及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影响财务报表的编制。

其二,报告期内,同济堂医药、南京同济堂、新沂同济堂等子公司,通过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与武汉日月新保健食品有限公司、团风县鑫旺药业有限公司、五福同创实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等单位发生大量资金往来。同济堂未能提供资金往来相关资料,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无法判断该等资金的实际用途,以及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可收回性和财务报表列报的恰当性。

如财务报表中,同济堂期末应收控股股东湖北同济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款104,568.53万元,同济堂未能向提供完整的资金往来相关资料,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无法判断贵公司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其三,2020年4月27日,因涉嫌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同济堂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新证调查字 (2020) 016 号)。截止财务报告报出具日,立案调查尚未结束,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无法判断调查结果对同济堂报告期及前期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信披多次出现“瑕疵”

谈及信披,近几年,同济堂也上演了多起乌龙事件。综合中国网及中新经纬报道,同济堂多次因“疏忽”出现“信披瑕疵”。信息发布后,撤销公告、修订年报的情况已屡见不鲜。

2018年4月,同济堂推出2017年年度分红预案,拟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2元。两个月后,2018年6月25日,同济堂发布公告称,撤销《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究其原因,同济堂称,因疏忽未能及时发现公司母公司历史存在7427万元未弥补亏损,从而导致了工作程序上的错误,并表示会尽快弥补该亏损,再安排公司分红事项。

此外,2017年至2019年间,同济堂连续5份年报出现“修订版”。

2017年5月25日,同济堂发布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更正的公告,公告显示,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同济堂2016年年度报告》的部分内容填报有误,其中涉及主营业务分析以及在建工程。

2018年8月10日,同济堂公告补充更正2017年年度报告补充,且发布了2017年年度报告的第二次修订版。

2018年8月28日,上交所对其下发《关于对已披露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合并范围进行调整的公告》事项的问询函。次日(2018年8月29日),同济堂公告,更正2018年半年度报告,对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进行更正。几天后,2018年9月4日,上交所发布了关于对同济堂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2018年9月12日,同济堂公告,补充更正2018年半年度报告。然而,刚结束了半年报问询的同济堂,其《2018年年度报告》又于2019年5月23日遭到上交所问询。2019年6月14日,同济堂披露《2018 年年度报告(修订版)》《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修订版)》。

2020年4月27日,因涉嫌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同济堂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新证调查字 (2020) 016 号)。截至6月30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尚未有结论性意见。

业绩下滑,利润狂降

6月30日同济堂发布的2019年年度报告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9,963.06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8.50%;实现营业利润22,604.77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71.2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163.1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77.00%。这也是继2015年净利润破亿后,同济堂业绩首次下滑。

同济堂解释,报告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58.50%,主要原因是公司进一步优化代理/渠道销售业务,降低了公司在交易过程中的责任,对不再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主要风险的业务按净额法确认收入所致。

此外,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 77.00%,主要原因是为加强资金及应收款项管理,公司对药品批发经营业务模式进行了全面梳理优化。以让利方式实现逐步调整更新优化后的代理/渠道业务模式,从而进一步降低了公司在交易过程中的责任,公司对该部分业务将不再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风险,因此按净额法确认的收入下降所致。

同时,同济堂公告,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523,005.8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司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