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5月16日电 (魏薇)就在公众猜测小雨伞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下称“小雨伞保险”)的夺权大战还会持续多久时,这场闹剧突然发生180度大反转--董事长和CEO和解了。这场夺权虽然谢幕,但围绕公司控制权和公司治理问题并未完全打消公众疑虑。

事实上,这已是近一个月来发生的第三次公司夺权事件,李国庆带大汉抢夺公章、比特大陆的法定代表人詹克团在领取营业执照时,被不明身份人员从抢走营业执照,为什么大家都爱抢公章?“抢公章”真的有用吗?

执行董事“手撕”CEO后火速言和

5月14日,保险圈被深圳木成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小雨伞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徐瀚的朋友圈刷屏了。

5月14日凌晨3点,徐瀚发文,声讨称其合作5年的创业拍档、小雨伞保险的CEO光耀。中新经纬客户端划了一下重点,主要有三点:

一是趁其因为更换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疫情深港两地被封关的时机,利用公司赋予他的权力作为管理员的角色移除了他的企业微信和企业邮箱的使用权限。

二是光耀委托两个同事赶赴天津以胁迫威逼的方式控制了小雨伞保险经纪财务负责人王思越,取得公司财务章和营业执照。徐瀚称已经报案。

三是5月7日,光耀让他组织董事会,讨论公司业务规划发展和资本运作相关事宜。时逢疫情,光耀改变原先预设的主题,提议投票改选董事长。但事发突然,所有董事离席。

然而,还不到一天,这场“宫斗剧”就以双方“化干戈为玉帛”落幕。5月14日上午,徐瀚删掉上述声明。紧接着,徐瀚和光耀在朋友圈发文,还晒出了两人的合影。

两人发布了相似的内容称,5年的合伙人,疫情期间分离两地,信息错位的误会,静心沟通后误会已消解。不过,徐瀚多加了一句,“从今天起,谁敢挑拨我生死拍档感情的,他自己先牺牲。”

光耀和徐瀚发文称误会已消解 来源:朋友圈截图

5月15日上午,小雨伞保险官微则发布了一则公开信澄清,称公司的创始人之一的徐瀚和光耀因为香港关口关闭导致的信息沟通不顺畅、不全面,从而产生了误会。在积极沟通下,解开了误会。

小雨伞保险的公开信 来源:小雨伞保险官微

公开资料显示,小雨伞保险经纪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一家全国性专业保险经纪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和CEO为光耀。2017年被深圳木成林科技有限公司收购了100%股权。作为一家互联网保险特卖网站,在人身健康险方面,定制了几款爆款保险产品,如“擎天柱定期寿险”、“大黄蜂少儿重疾险”等“。

不到一个月发生三起“抢公章”事件

事实上,小雨伞保险并不是第一家以“抢公章”方式夺权的公司。近一个月内,公众先后目睹了三起“抢公章”事件。

4月26日,李国庆带人“抢走”当当网财务章在内的几十枚公章,并且宣布全面接管公司。

5月8日上午,又有消息称,北京市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发生聚众冲击办事机关、抢夺营业执照的事件。比特大陆现任法人代表詹克团前去领取北京比特营业执照之时,营业执照被一群不明身份人士从工商行政人员手中抢走。

回顾这三起“抢公章”事件,抢夺双方都是曾经的创业伙伴。李国庆和俞渝既是夫妻、又是合作伙伴,詹克团与吴忌寒两人为比特大陆联合创始人,徐瀚也称光耀是他的“创业拍档”。

尽管小雨伞保险的执行董事和CEO已“冰释前嫌”,但此次夺权事件也将公司的内部矛盾公之于众,之后徐瀚是将继续担任执行董事一职,或者是如他此前发文中所说,“待回归正轨时,自己会辞去小雨伞保险执行董事职务”,也尚需时间观察。

而另外两起夺权事件,至今仍未得到妥善解决,双方之间围绕公司控制权的争夺还在继续。

“抢公章”真的有用吗?

北京市天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皓告诉中新经纬记者,通常营业执照和公章在公司的内部管理体系当中,会有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比如营业执照是放置在经营场所,公章或者财务章可以由法人或者是财务负责人分别掌管,这是一个公司正常运营的状态。但是一旦发生内部矛盾,就会打破此种日常运营秩序,发生争抢章、照的现象。

“抢夺营业执照和印章,主要是因为持有它们能够一定程度上代表公司,或以公司的名义开展经营管理活动,实际上它代表着公司的控制权,所以在公司内部争议中,对章、照的抢夺往往成为控制权争夺的最突出表现。”李皓解释说,“一旦某方占有上述章、照,就可能会以此控制公司的经营活动,甚至转移公司资产,一旦形成既成事实,后面的追责将颇费周折。”

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博在接受中新经纬客户端采访时表示,“抢公章”所反映出的是公司在治理方面存在的股权管理不够规范、治理机制不够健全、三会一层(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运作不够扎实、内部管控不够严密等相关问题。从法律责任层面来看,对于“抢公章”的行为,尚未纳入刑法管辖范畴,或许这也正是此类事件层出不穷的主要原因之一。

“抢公章为的是抢夺公司的控制权,但抢走公司印章并不意味着已经取得了公司控制权。”孟博表示,管理者的行为还要受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程序的约束。也就是说,只有有权之人合法使用公司印章,才能行使公司管理权。

李皓同样强调,抢走了营业执照和印章,只是代表目前在事实上获得了先机,并不意味着就具有了代表公司的合法身份。最终还是需要从公司治理机制上判断谁最终有权代表公司,而这往往取决于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层面的力量对比。

他认为,为了防止“抢公章”的事情发生,对公司而言,需要提前明确印章、营业执照的管理权限和责任人。但要从根源上解决问题,还有赖于公司对可能发生的内部纠纷从治理结构的角度预设争议解决机制;同时也有赖于外部司法途径在公司内部机制失灵时的及时补位与高效救济。(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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