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5月13日电 13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2019年度第二批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在武汉市注册、符合相关要求的住房租赁企业、单位及相关机构可进行申报,申报窗口期为2020年5月14日-2020年6月12日,通过武汉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补贴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关于补贴标准,通知规定:

国有土地上新建租赁住房项目和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项目:按照年度住房部分投资完成的25%(申请补助首年,可包括项目前期累计投资额),给予投资补助。

自持类商品住房转化租赁住房项目:对其投资额,按照持有租赁年限占土地使用年限比重、且不超过25%比例一次性给予投资补助。

国有土地建设项目中配建租赁住房项目和住宅类(含毛坯房)装修后出租项目:按照235元/平方米的装修标准给予补助。

“商改租”“工改租”项目:按照1500元/平方米,且不超过25%的投资补助率一次性给予补助。

代理经租社会闲散存量住房运营、且租赁期长于6个月的:按照3.39元/平方米/月乘以实际出租月数给予补助。

购买房屋安全保险:按照每套房屋的世纪保费进行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100元/套/年。(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