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凤茹)3月18日晚间,未名医药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注函,要求未名医药核实控控股股东以资抵债是否履行审议程序。

深交所称,近日多次收到投资者投诉,称未名医药控股股东以资产抵偿资金占用款项所涉及的资产未履行相关资产权属人审议程序,相关资产权属存在争议。而未名医药在2020年2月20日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中称,控股股东用于抵债的4个生物新药资产和吉林未名100%股权的权属人已分别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资产转让事项。

对此,深交所要未名医药认真核实并说明控股股东以资抵债事项涉及的资产是否均已履行各资产权属人审议程序,若已履行,补充披露历次会议通知情况、会议召开时间、表决结果(含具体表决票情况),并说明会议召集程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是否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协议约定。同时,结合上述情况和目前上述资产权属争议情况说明上述资产过户给上市公司后是否存在权属瑕疵或争议,目前已涉及的相关诉讼仲裁情况。

未名医药在2019年12月3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自查报告及解决方案的公告》中称未名集团拥有吉林未名100%的股权。而工商信息显示,未名集团仅持有未名天人45.12%股权(未名天人持有吉林未名100%股权)。深交所要求未名医药说明前述信息披露是否存在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是否存在误导性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