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汪海晏报道:12月26日,针对“商标酷似李小龙形象被起诉一事”,广州真功夫快餐连锁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真功夫”)发布声明称,真功夫系列商标是由公司申请、国家商标局严格审查后授权的,已使用15年,一直没有被判定侵权或者撤销的行政或司法结论,时隔多年后被起诉也很疑惑,正准备积极应诉。

据悉,真功夫餐饮因为使用酷似李小龙形象图标用作商标长达15年,被Bruce Lee Enterprises, LLC(李小龙有限责任公司)诉至上海二中院,索赔2.1亿。

信息显示,李小龙公司法人代表为李小龙女儿(Shannon Lee,中文名:李香凝),公司要求真功夫立即停止使用李小龙形象、在媒体版面上连续90日澄清其与李小龙无关,并请求法院判令真功夫赔偿其经济损失2.1亿元以及维权合理开支8.8万元。

“真功夫”的品牌持有方是广州真功夫快餐连锁管理有限公司,是中国快餐行业前五强中唯一的本土品牌。目前在全国拥有600多家直营连锁店,营收超50亿。

天眼查数据显示,2007年至2016年,真功夫品牌的关联公司陆续在广州、深圳、北京、天津成立,广州真功夫快餐连锁管理有限公司当前获准注册的商标为334个。记者在中国商标网查询发现,近年来真功夫公司已获得不少“功夫龙”形象的注册商标,部分商标注册时间已超过5年。

据了解,本次纠纷并不是李香凝女士第一次与真功夫的纠纷,多年前真功夫申请注册真功夫系列商标时,李香凝曾以“侵犯李小龙肖像权”等为由向国家商标总局提出过异议,但最终真功夫申报的多数商标得以通过审核、获得注册。

针对此次李香凝的起诉,真功夫在给羊城晚报记者发来的回应中称,这个索赔额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案件最终定性和定量,留待司法裁决。并表示:我们没有侵权,不会寻求庭外和解,也没有更换真功夫品牌商标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