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8月13日讯(记者朱国旺 郭文培)日前,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江苏省2020年第2期药品质量通告》称,经组织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抽检,发现14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记者注意到,14批次不合格药品中,标示江苏神华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氯霉素片在列。

公告显示,经淮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检品来源和标示生产企业均为江苏神华药业有限公司的氯霉素片(批号20190517;规格0.25g)不符合规定,不符合项目为溶出度。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在信用中国查询发现,因生产销售该批次不合格的氯霉素片,今年5月6日,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对江苏神华药业有限公司做出相应处罚——没收剩余的氯霉素片(批号20190517)236瓶,没收违法所得259699.4元,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罚款302715元,罚没款合计562414.4元。

江苏神华药业有限公司官网介绍,其是一家专业从事真菌生物发酵制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的现代医药企业,致力于真菌药用和保健功能的发现与研究,公司为中国最早的真菌药物、黄原胶生产基地。企查查显示,江苏神华药业有限公司系康滿(香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记者注意到,今年2月4日,江苏神华药业有限公司已被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原因是,去年3月7日,江苏神华药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7人受伤;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未严格按照批准的工艺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未进行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对相关生产工艺及设备管理缺失等。